为提高农业保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利益,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经会签财政部、农业部,保监会于近日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加强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制度进步。一是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管控,提出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单证到户、24小时内现场查勘、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前提以及10日内支付赔款等要求。二是加强承保理赔信息的系统管控,明确各项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必需项,提高承保理赔数据质量。三是明确保险机构对协办业务的管理责任,填补了协办业务的监管空白。四是对保险公司完善内控提出要求,提高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办法》首次对保险公司承保、理赔、协办和内控等关键环节确立规范。承保业务方面,明确投保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的内容,规范标的查验、公示及核保流程,提出见费出单、承保单证到户等要求。理赔业务方面,加强接报案管理,规范查勘定损、核赔操作,明确赔款支付方式和时效,确保支付到户且真实有效。协办业务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与协办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协办费用管理,并组织对协办人员培训和协办业务的稽查。内控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客户回访、投诉处理、分级审核、内部稽核及档案管理等要求,加强业务系统和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2007年中央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2014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25.7亿元,同比增长6.2%;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6%;参保农户2.47亿户次,同比增长15.7%;小麦、玉米、水稻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分别达49.3%、69.5%和68.7%。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农业保险由于缺乏统一的经营规范和流程标准,保险机构基层服务能力不足、业务流程不规范、风险管控薄弱等问题也逐步显现,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2014年保监会和财政部组织开展检查,总结农业保险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和全面梳理农业保险管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办法》。
《办法》为提高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服务和内控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将大幅提升农业保险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保险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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