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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管保险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5 发布人:管理中心

中国保监会网站日前发布《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指出,部分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在满足客户多层次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要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销售。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切实遵守销售资格和业务规范的约束,包括: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质要求的,应当在销售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擅自销售;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违背客户意愿搭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对从业人员越权或假借机构名义私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要及时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保监局提交销售相关材料等。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和《通知》精神,持续深入排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对排查出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分类规范和处置,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有效处置风险;不符合《通知》要求、暂未发现风险苗头的,停止销售,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各保监局要严格督促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市场主体做好规范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现因产品发行单位违约、销售误导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风险,要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等紧密协作,督促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责任,确保处置工作有效,守住保险业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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