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监会计划试点先行,以鼓励创新的方式,力争用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等现状,大幅提升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场比重,构建一个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保险销售队伍。
《意见》指出,保险营销制度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对推动保险业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关系不顺、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不适应保险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不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时代要求,不适应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深入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对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提升保险行业社会形象,实现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普遍关注的营销员待遇和保障问题,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鼓励市场主体积极主动探索保险营销新体制,改善营销员特别是基层营销员的待遇,提供更多的保障。可以将代理制转为员工制,也可以在不改变现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劳动身份,提高福利待遇;可以所有机构一起改,也可以选择部分机构改;可以全公司执行一个制度,也可以先选择部分绩优营销人员先行先试等等。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只要符合“体制更顺、管控更严、队伍更稳、素质更高”的改革方向和措施,保监会都大力支持。
上述负责人还强调,保监会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拓展专业中介、网销、社区门店,交叉销售等销售渠道,走多元化营销道路。同时也增强新渠道、新模式的实力和市场占比,使保险营销改革转型有更健康的渠道来承接。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已批准13家保险公司成立了保险销售公司,鼓励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和推动邮政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
此外,为了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将加大对保险公司的问责力度,促使保险公司强化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
可将代理制转为员工制 也可增加一个劳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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