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家有保单”:根据保险业发展的“新国十条”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保险深度达到5%。这个目标与全球平均6%、OECD国家平均8%的保险深度相比,毫不激进。这个目标意味着保险普及率的不断提升,最终是要实现“家家有保单”,使保险消费者的基础扩展到每个家庭。保险的普及,一方面意味着行业的不断壮大发展,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保险消费者保护将成为“十三五”规划中的主旋律之一。
2.法治深化:与保险相关的一系列法律都正在或近期将会进行重大修订,如保险法、消费者保护法、交通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每部法律修订的核心指导思想、主要条目的变化都将会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不确定。法律的完善、法治的改善必然会带来更多的“责任风险”,相应地,“十三五”期间可能成为我国责任险真正开始腾飞的阶段。
3.新国际化:以“一带一路”战略与“亚投行”为标志的中国新国际化战略将会把中国保险业带到一个新的层次和境界上。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历史潮流中,保险业如何担当、如何作为、如何创新、如何贡献,是一个历史性命题。可以肯定的是,以单纯商业保险的“小”经营思路是很难面对这个历史命题的。“不积跬步难至千里”,要有效地面对这个历史性命题,既需要保险企业不断地积累扎实的经营创新、也需要理论界进行大胆的基础理论创新、还需要有开放的胸襟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也就是说,需要国际容纳、顶层设计、基层创新的“三结合”。面对这个庞大、影响深远、具有历史纵深的大命题,保险业不能等、靠、要。等是等不及、靠是靠不住、要是要不到。
4.监管人本化: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C-ROSS的实施,会大大地推动了中国保险监管体系的进步。中国的偿付能力监管跨入基于风险的、激励相容的监管时代,将跻身偿付能力监管的先进国家行列。在国际上,金融监管的发展动向是由单峰监管(以保证偿付能力为核心)转向双峰监管(既要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或资本,又要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福祉)。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后,依据多德—弗兰克法案,设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行使监管第二峰的职能。而英国、澳大利亚在践行双峰监管方面已经有较长时间,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中国的保险监管思想也正在朝这个方向演进。可以预见,中国的保险监管将会更加突出“人本”这个根本点。人本驱动不仅是中国保险业将来深层次改革、跨越式发展、质的飞跃的根本动力,也会要求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保护的层次和水平,由单纯的保护提升为促进人力资本提高的重要途径之一。由此,如何建立具有长效性的保险教育机制将成为重要议题。
5.保障全面化:伴随着中国经济的一路高歌猛进,风险也在全面地积累。中国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最新的研究表明,中国过去20年平均寿命只缓慢地增加了5.4年,而经济发展速度相当较慢的韩国、日本的平均寿命却提高了很多。另一方面,外生的巨灾风险近年来发生频繁,慕尼黑再保险估计全球一半以上的自然灾害发生在亚洲,中国也是“重灾区”。在经济社会内生风险与外生巨灾的双重压力之下,保障的全面化成为一种持续的新常态。它为中国保险业的做强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6.互联网化:我国网民已经超过6亿,电子商务、云、物联、网联网+、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等信息经济的不断发展已经成为“十二五”向“十三五”迈进期间的经济热点、亮点和突破点。在此大局之下,保险的互联网化正成为一场席卷全行业的新常态。基础层次的保险互联网化可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扩大保险的营销服务渠道、拓展保险消费者的覆盖范围。更深层次的保险互联网化是要遵循简单、便宜、共享的思路。
7.金融普惠化:普惠正在成为中国政策思想的一个普遍原则。普惠化将是每个行业都有面临的新常态。普惠对应着降低不平等,减弱1%与99%之间的对立。普惠是增强“获得感”的利器。普惠也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普惠化的要旨有两点:第一,将更多的弱者包括进来;第二,降低价格。因此,保险的普惠化新常态提出的新要求将会集中在产品创新上。如何将以往商业保险很难覆盖的人群接纳进来是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8.老龄化:我国老龄化具备以下几个特点:基数大;增长速度快;老龄化进程地区与结构不平衡;未富先老。2013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3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7%。据联合国预测,202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2.82亿人,人口老龄化水平将升至20%。此后将步入人口老龄化的高速发展阶段,2030年老龄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至24.2%,2045年超过30%,进入重度人口老龄化平台期。保险业的十三五规划必然要正视这个正在到来的新常态,它将对中国保险业产生深远的影响。“银发”保险产品的研发、市场推广和服务跟进成为摆在中国保险业面前的重要课题。“金融+保险+不动产+健康服务+互联网+”的商业巨舰将会浮出水面。
9.新城镇化:十三五期间城镇化进程仍会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趋势。新城镇化强调的是人口城镇化基础上的人的全面发展。与挑战相比,这个过程给保险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是机会。新的城镇的形成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将会推动我国车险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场将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城镇化对农业保险的影响主要来自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的兴起。需要进一步探索农民工人身保险的创新。
10.新经营:近年来,安邦、众安、易安等保险公司的运营模式引起媒体的关注,进入公众视野。保险公司的新经营模式正在逐渐形成,是十三五规划应该要考虑的经营主体的新常态。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集团化、金融化与互联网+将会是保险公司经营新常态的几个突出特点。未来的中国保险市场上的竞争将主要由综合性的巨无霸保险金融集团决定。新经营的新常态首先会对保险监管形成全方位的挑战。保险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可能会进一步强化,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会进一步加深。系统性风险可能会成为政策设计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
【来源:《保险文化》杂志2015年8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