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各县区法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到保险社会法庭观摩学习,期间,徐哲院长对社会法庭一年来调解案件数量进行了询问,对社会法庭处理的大量案件表示感谢,对社会法庭人员长期以来的努力工作及良好的职业素养表示高度赞扬,指出保险社会法庭处理案件的优势在于经过调解取得成功的案件,保险双方当事人会较快履行义务,大大缩短了执行时长,这极大地实现了诉前分流,有效减少了司法诉讼案件数量,减轻了法院工作量,不但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是多元化解决社会纠纷的成功范例,还赢得了消费者、保险公司和法庭的一致好评,随后,徐院长还询问了社会法庭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困难,并进行了回复,要求各法庭要积极配合,将保险社会法庭做得更好。
为更好地处理保险纠纷,保障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濮阳保险良好行业形象,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在华龙区法院挂牌成立以来,建立了专业的调解人员队伍,设专职人员3 人,特约调解员2人,调解员10人,为保险社会法庭在社会服务水平上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随着多种原因导致诉讼到法院的涉保案件越来越多,往往这些案件处理时间长、成本高、花费的精力大,对各方当事人造成的各种损失都比较大。通过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调解解决的保险案件不但大大缩短了案件周期,还节省了各方当事人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社会法庭工作的日臻完善,得到了法院保险公司、消费者三方的高度认可。
2017年保险社会法庭共调解成功案件466件,调解成功率达83%。截至目前,2018年已经受理案件100件,调解成功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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