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一位保险消费者在幸福人寿投保,发生事故后,双方对于理赔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客户随即在幸福人寿职场门口及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负面宣传,不仅扰乱了公司的正常工作,也影响了濮阳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
濮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接到幸福人寿的协助请求后高度重视,为避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将案件转交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处理,调解员分别从法律角度以及个人得失方面深入浅出的给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通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保险社会法庭出具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向客户完成赔付。
社会法庭调解员通过熟练保险专业知识及职业操守,赢得了保险消费者的信任,当事人双方对保险社会法庭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当日下午,幸福人寿就将一面书有“热情服务、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保险社会法庭表示感谢,保险社会法庭又一次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保险消费者以及保险人的利益。(综合部肖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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