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与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对接,组成巾帼调解团,首次保险纠纷案件于三八妇女节当日成功调解。
案件调解申请人李某驾驶货车与被申请人贾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贾某受伤住院,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协调未果向台前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台前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介绍,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相较正常的司法程序简化保险纠纷处理程序,缩短案件周期,且诉前调解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具有省时、省力、专业、高效的优势,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走保险合同诉前调解程序。台前县法院与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进行诉调对接后,3月8日上午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两名女调解员前往台前县法院涉保案件诉调对接调解室,和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两名女法官现场共同调解该案,调解员从专业法律方面、感情方面和个人得失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了详细的阐述,调解现场气氛十分和谐,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完成调解并及时出具调解协议。
据悉,本次保险合同调解是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自2016年6月在华龙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以来,在成功调解200多件保险纠纷案件的基础上,首次将调解工作推广至县区法院,为进一步落实省高院及省保监局关于《关于推进全省保险社会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下一步濮阳市保险社会法庭工作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进。
(综合部肖雪冰 台前县法院史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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