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濮阳市14家财产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濮阳市财产险公司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为保证《试行办法》的有效可行,协会多次组织召开各财险公司理赔岗负责人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了《试行办法(草)》提交财险专业委员会研究审议。
8月6日上午协会组织召开了财险专业委员会,经过全体委员共同商讨,修订签署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中要求:两车互碰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并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
财险会员单位一致认为“试行办法”的“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减化理赔流程,提高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理赔处理效率,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及客户满意度;二是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缓解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三是有效规避了同一事故多次骗赔行为的发生;四是避免客户在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出现的评估价格过高情况,造成保险公司损失,维护了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切实实为会员单位办实事、好事。协会制作并印制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认可书》发放给为各财险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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