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保监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确保濮阳市农村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濮阳协会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先后多次与濮阳市政府金融办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取得了市政府金融办的认可,经金融办向市政府办公室汇报此项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濮政办〔2012〕94号文件向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转发了河南保监局21号文件,并将《2012年濮阳市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安排》作为附件。文件要求各县(区)、乡两级政府结合实际,积极配合辖区保险公司做好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落实工作,濮阳协会将文件第一时间转发给各会员单位,并要求各会员单位与县、乡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圆满完成农村消费者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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