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保监局加强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文件 |
|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7日 浏览量:3228 信息来源: 发布人: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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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保监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确保濮阳市农村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濮阳协会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先后多次与濮阳市政府金融办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取得了市政府金融办的认可,经金融办向市政府办公室汇报此项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濮政办〔2012〕94号文件向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转发了河南保监局21号文件,并将《2012年濮阳市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安排》作为附件。文件要求各县(区)、乡两级政府结合实际,积极配合辖区保险公司做好农村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落实工作,濮阳协会将文件第一时间转发给各会员单位,并要求各会员单位与县、乡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圆满完成农村消费者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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