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要求辖内人身险公司向新型产品投保人发送消费提醒短信 |
|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6日 浏览量:3243 信息来源: 发布人:管理中心 |
| 河南保监局要求辖内人身险公司向新型产品投保人发送消费提醒短信,从四个方面对投保人进行保险消费提醒:一是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详细了解条款内容;二是保险以保障功能为主,新型产品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三是不要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四是务必亲笔签名并抄录风险提示语句。消费提醒短信同时公布公司的客服电话,方便投保人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